新年新规,2月外贸一手资讯值得关注!

发布时间:2022-02-09 作者:km 来源:互联网 浏览量(10660 )
摘要:进入2022年,有哪些新规值得关注?对我们日常贸易会有什么影响?

商务部联同发改委、海关总署等6部门印发《关于高质量实施(RCEP)的指导意见》


近日,商务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实施《区域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的指导意见,强调利用好协定市场开放承诺和规则、推进国际标准合作和转化、完善金融配套体系等,为地方和企业抓住RCEP发展机遇,实现更好发展提供指导。

意见全文按以下网站查阅:

http://www.gov.cn/zhengce/zhengceku/2022-01/26/content_5670518.htm


RCEP实施新增事宜

1、2月1日起,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对韩国生效。我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,自2022年2月1日起对原产于韩国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协定承诺的第一年税率。根据协定规定,后续年度税率自该年1月1日起实施。

具体税率请在这里查询:

http://fta.mofcom.gov.cn/rcep/rcep_new.shtml

 

2、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6号第八条所述原产地证书格式增加原产地证书续页格式。原产地证书所载内容无法在首页内完整列明的,出口成员方签证机构可通过续页补充列明。

公告原文:
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2480148/4132531/index.html


中国-俄罗斯海关签署AEO互认安排

2月4日,中国与俄罗斯双方海关签署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俄罗斯联邦海关署关于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互认的安排》。截至目前,中国已与新加坡、欧盟、南非等22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,覆盖48个国家(地区),互认国家(地区)数量稳居世界首位。


中国—乌拉圭海关AEO互认将正式实施

中国—乌拉圭海关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(AEO)互认1月26日起正式实施。

中乌双方海关在进出口货物通关时,相互给予对方AEO企业如下通关便利措施:适用较低的单证审核率;降低进出口货物的查验率;对需要实货检查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;指定海关联络员,负责沟通解决AEO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;由于安全警戒级别提高、边境关闭、自然灾害、危险突发事件或是其他重大事故等造成国际贸易中断,在贸易恢复后优先通关。
公告原文:

http://www.customs.gov.cn/customs/302249/2480148/4129616/index.html


中国、海合会将建立中海自由贸易区

近日,中国同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举行会谈,双方同意尽快完成中海自由贸易协定谈判,建立中海自由贸易区、提升贸易自由化、便利化水平,统筹推进双方经贸利益。

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是海湾地区最主要的政治经济组织,正式成员为阿拉伯联合酋长国、阿曼苏丹国、巴林王国、卡塔尔国、科威特国、沙特阿拉伯王国。


新一轮海运费调整




2月起 苏伊士运河将提高船舶通行费

埃及苏伊士运河管理局发表声明,将于2022年2月提高苏伊士运河的船舶通行费。据悉,苏伊士运河的船舶通行费将于今年2月提高6%,液化天然气船和邮轮除外。


中国-印尼原产地电子信息联网过渡期已结束

据《关于中国与印度尼西亚原产地电子联网有关事宜的公告》规定,2022年1月1日,中国-印度尼西亚原产地电子信息交换系统联网过渡期结束,海关将不再接受企业通过“优惠贸易协定原产地要素申报系统”录入原产地证书电子信息。


柬埔寨暂缓征收跨境电子商务增值税

柬埔寨国家税务局发布通告,推迟向电子商务征收增值税法令的执行日期至3月31日,以便让外国电商有足够时间进行税务注册。通告指出:“从4月1日开始,所有外国电商都必须依法向柬埔寨国税务局缴纳增值税。”




消息来源:焦点视界、中国贸促、海关总署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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